专业 |
计划合计 |
普通高中 |
中职 |
100人 |
80人 |
20人 |
1.符合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参加贵州省普通高考报名取得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要求学业水平考试8门课程成绩达到C等及以上。
2.符合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参加贵州省中职单报高职报名取得资格的应、往届中职(含中专、技校、职高)毕业生。
依据“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录取原则,针对报考我院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分别采取“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的评价方式,按照文化素质成绩占60%,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出考生的综合成绩,然后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和填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在分值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特长的考生和学生干部。 对录取考生的身体条件要求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发给国家承认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农业职业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