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招生章程是我院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和录取规则等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已经过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审查。
2. 学生入学后,若发现所提供的高考录取材料有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录取原则、录取政策规定、录取工作程序及录取工作纪律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各省(市、区)招生工作规定和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工作规则,以及《贵阳中医学院时珍学院录取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培养掌握中、西医基础知识和临床技能的、有较强中西医结合特长的临床中西医结合医师。